517001223 发表于 2010-10-19 11:30   全显示 1楼
版主留言
青黛如眉(2010-10-19 15:02): 这种以讹传讹的话,以后就不必讲了。去认真阅读文学作者管理制度。
因为我还没看,所以先不评价文,首先恭喜大大喜得千金!

看到你后面的留言,做为读者真的为一位位喜爱的作者离开而痛心,我不明白sis到底怎么管理文学区的,
我觉得应该尊重作者,作者可能有事不能来更新,应该保留作者的帐号,而不是删除了,来更新的作者就奖励!

我希望大大不要被这事影响写文,就算有一天你离开,我也会理解你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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